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15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30
工作地点: 青岛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5年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5年度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普通高校2025届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
国家规定2023届、2024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紧缺急需专业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5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和人才目录》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签订公费教育协议的公费医学生,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员应按规定的统一时间如期结业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与线上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程序,线下报名行程安排等具体事宜将在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仔细查看相关职位要求,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校园招聘线下行程确定后,将在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纸质简历与《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到招聘现场参加报名。如无法参与线下报名,也可将个人电子简历与《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qdsnqrmyy@qd.shandon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资格审查、初选
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定于青岛市,其他具体事宜将在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对于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要求进行取消或核减,取消和核减通知在市南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选环节,采取面谈或测评方式进行初选,未参加初选的视为放弃。初选成绩不纳入考试成绩。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地点定于青岛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面试事宜将在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市南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由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南区政务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有关招聘信息在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予以公布。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68855707
本简章政策咨询电话:0532-51989790
监督电话:0532-51989570
附件1:2025年度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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